产品目录 / Product catalog
CVDwww.tyc.com使用7个温馨提示
CVDwww.tyc.com的使用温馨提示:
1、当电炉*次使用或停用后再次使用时,必须进行一次烘炉干燥,烘炉时间为:室温――200℃ 2小时,200℃――600℃ 2小时,使用时炉温不得超过zui高温度,以免烧毁电热原件。
2、使用时炉温不得超过zui高炉温。
3、电炉和控制器必须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没有导电尘埃、爆炸性气体和能够破坏金属绝缘以及对电子原件有害的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工作。
4、电炉和控制器应在环境温度0~50℃,在搬运时须用导线将仪表后端接线板上“短”与“短”连线接好,以防振动而损坏仪表。
5、禁止向炉膛内灌注各种液体及熔融的金属。
6、取放试样时,应先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7、定期检查电炉、控制器各接线头接触是否良好,指示仪指针运动时有无卡滞现象,并用电位差计核对指示仪刻度误差是否大。